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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考核评估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8日
 

 

唐山师范学院
 成人高等教育考核评估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我院成人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有效地监控和督导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人教育考核评估采用定期考核和平时考核、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满分为100分。
 
第二章 考核评估的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检查和评估各系的日常教学管理
工作。
第四条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成立教学检查专家组,采取深入课堂听课、召开学员座谈会、对各系的教学文件进行检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五条 继续教育学院将考核成绩汇总后,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并向各系反馈。
                      
 
第三章 考核评估的内容和赋分方法
 
第六条 各系的教学管理文件(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试卷)的规
范情况、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满分20分。
第七条 系主任、主管教学的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师每学年听课情况,(要求听课节数分别为8、6、4、2学时)。满分20分
第八条 任课教师备课情况(教学日历、教案、课件)、作业批改情况。满分20分。
第九条 教师教学质量情况,由专家组深入课堂听课给予评定,主要检查教学组织、
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质量等方面。满分20分。
第十条 学生的出勤和各系对学生出勤的管理情况。满分10分。
第十一条 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迟到、早退现象或教学事故。满分10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成人教育各教学单位。
第十三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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