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能处室、教辅单位进行评估工作汇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依据11月14日院长办公会精神,参照评建办[2018]1号文件要求,拟定对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任务清单中“职能处室、教辅单位的汇报材料及PPT”进行集中汇报检查。汇报采用ppt讲授形式,汇报时间不少于10分钟。
各相关单位要熟悉审核评估工作,职能处室、教辅单位汇报内容主要从本单位工作与学校培养目标、办学定位的关系;工作规划如何考虑对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支持人才培养方面的工作亮点;支持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进行汇报。
汇报人:各职能处室、教辅单位的主要领导
汇报时间:11月20日、21日,具体时间段评建办另行通知,汇报顺序见附件。
汇报地点:五层会议室
听汇报人员:校领导、评建办成员、自评报告撰写专项组组长
评建办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汇报顺序
序号 |
汇报单位 |
1 |
办公室 |
2 |
组织部 |
3 |
宣传部 |
4 |
监察处 |
5 |
学生处 |
6 |
团 委 |
7 |
人事处 |
8 |
财务处 |
9 |
教务处 |
10 |
招就处 |
11 |
科研处 |
12 |
国资处 |
13 |
后勤基建处 |
14 |
安全工作处 |
15 |
工 会 |
16 |
继续教育学院 |
17 |
国际交流中心 |
18 |
图书馆 |
19 |
学报编辑部 |
20 |
信息技术中心 |
21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