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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与法学系招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分工情况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4日
 

一、招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沈芝(主任) 丁新龙(书记)

副组长:项贤国(副主任) 杨玉娟(副书记)

成员:郭静(教研室主任) 王芳(教研室主任)

周振(教研室主任) 朱玲(辅导员)

王碧瑜(辅导员) 李锦波(辅导员)

二、招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情况

1、招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招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规定;具体领导、检查、督促、指导本单位的招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学校的要求组织动员教职员工及毕业生广泛收集需求信息;建立毕业生生源信息库,负责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和就业洽谈工作;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管理、教育工作;做好本系毕业生派遣离校和其它就业手续办理、就业信息追踪、档案转递等工作。负责本系招生宣传、咨询及招生计划的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等工作。

2、组长职责

全面负责我系招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领导、指挥、督促、协调和实施,制定我系招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行动纲领、指导原则和目标,主持召开招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参与学科专业调整及招生计划制订,向上级汇报本单位招生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

3、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抓好我系招生就业创业工作,具体负责招生就业创业工作安排,指导学工组、就业工作负责教师、毕业班辅导员及教研室开展日常工作,组织招生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及时对我系招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组织动员教职员工及毕业生广泛收集需求信息,做好本单位各专业毕业生就业市场拓展工作,组织召开毕业生就业动员会,具体协调招生就业创业人员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4、成员职责

具体负责我系各项招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招生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规定;广泛收集需求信息,组织建立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校友创业、就业基地等信息库;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种招聘活动,负责接待本单位毕业生、家长及用人单位的来访;组织毕业生填写就业推荐表,负责本单位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各项就业创业活动;组织、指导本单位毕业生参加各类招聘活动;负责本单位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档案整理与转递、派遣、离校等工作。负责本系招生宣传、咨询及招生计划的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等工作。组织开展专业学习、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以及专业思想的培养,结合专业发展、特点和变化,指导学生进行观念更新、学习创新、技能培养以及专业创新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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