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有关通知 2017-04-22 点击:
各分党校、各系党总支书记: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鼓励各分党校依托院系特色,创新培训方法,丰富教学实践,不断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党校研究决定,各分党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可由各系独立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计划。2017年有意愿独立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党总支,请与所在分党校的其他党总支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2017年培训计划(电子版即可,发邮箱123773277@qq.com)。原则上一年举办两期培训班,学员不足40人的建议一年举办一期培训班或继续两系合办。
二、本学期培训要求。
1、培训时间。2017年3月18日---5月20日。请各党总支严格按照培训时间完成培训工作任务。
2、各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请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有关事宜说明》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并于培训前一周上报学校党校。培训计划中须对参训人数、授课教师、教学内容、培训要求、培训时间和地点等作出具体安排。
3、各分党校设置暂不改变。
培训班名称统一为:第 分党校 第 期 系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3、各分党校、各党总支要严格执行培训纪律,坚持考勤制度,并将考勤情况作为结业考试成绩的参考。
4、学校党校将对各分党校和各党总支的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和不记名问卷调查。并对抽查情况适当进行通报。
5、学校党校于5月下旬按一定比例从培训学员中进行结业抽测。抽测成绩作为该学员理论考试结业成绩。
请各分党校、各党总支高度重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做好学员开班动员,组织好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严肃培训纪律,严格考勤,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党校
20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