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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与法学系学生信息员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5日
 

 

唐山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法学系
 
学生信息员管理细则
 
学生信息员制度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院系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建立起畅通的信息渠道,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教学动态,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让教学和学习形成积极有效的互动,根据学院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一、学生信息员分为院学生信息员和系学生信息员。院学生信息员直接归口教务处管理,系学生信息员直接归口系教学副主任管理。
二、学生信息员的聘任
(一)院学生信息员。学院在每个班级聘任1-2名学生信息员。学生信息员每学年聘任一次,先由班级民主推荐,直接报教务处备案。学生毕业后自动解聘。
(二)系学生信息员的任职条件
每个班级应设置系学生信息员一名,可通过自荐、辅导员或教师推荐,并经系教学副主任审核批准。
三、学生信息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在校学生。
2、品行端正,积极上进,为人正直,办事公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心为同学和班级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5、工作积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学习成绩较好并热心为集体服务的学生担任。
6、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勤奋,学生成绩优良。
四、学生信息员须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学习院系教育教学方面的重要文件和政策,学习院系有关教学和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明确院系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
2、反馈各类教学信息。本着对学生负责、对院系负责的态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院系反馈以下教学信息:
(1)教学秩序方面的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向院系反映教师随意调课、停课、旷课、迟到、早退等方面的信息;
(2)教学质量方面的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向院系反映教师的教学效果、学生的学习要求、意见和建议等信息;
(3)教学环境方面的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及时向院系反映影响教学秩序和干扰正常教学的各类现象;
(4)其他有关教学方面的信息。
3、反馈学生的学习状况:包括到课率、课堂纪律、课堂气氛、学习效果以及学生的实验、实习、作业、考核、课外自学等学习状况。
4、反馈院系在师资建设、教学基本条件建设、教学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遇有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向教务处或系部领导反映,以便院系及时处理。
6、反馈学生信息员认为应当反映的其它各种意见或建议。
7、协助院系做好各类教学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
8、参加由院系召开的学生信息员会议,汇报搜集到的教学信息,并对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9、及时向本班学生传达有关教学问题的处理结果。
五、系学生信息员的管理
1、 学生信息员由教务处和系教学副主任归口管理。
(1)院系直接负责各自学生信息员工作。
系教学副主任要认真分析并及时处理学生信息员反馈的有关问题,处理结果应通过学生信息员向学生传达;要定期召开学生信息员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2)院系不定期、有选择地组织学生信息员会议。
本系必要时可单独召开系学生信息员会议;及时处理学生信息员反馈的重大问题,并将处理决定直接向学生公布。
2、本系在每学年结束时,根据系信息员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对优秀系信息员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学生评先评优的依据。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系主任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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