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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8日
 

 

唐山师范学院2013~2014学年度
 
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各教学单位:
现就我校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院内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安排好本单位期末教学、考试、阅卷、成绩登统以及学生离校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严格遵守成绩上报期限,各分校参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一)毕业年级
1.各本科、专接本、专科毕业年级学生本学期5月29日前结课,考查课的考核同时结束;5月30日毕业班课程考试,6月3日前将毕业班课程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纸质成绩单交教学运行科;6月5日毕业班课程补考,6月6日前将毕业班课程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纸质成绩单交教学运行科。
2.毕业大补考时间安排在5月17-18日进行, 5月22将毕业班大补考成绩(纸质成绩单)交教学运行科统一审核、录入。
3.学生考试结束后的活动另行通知。
4.为保证学生毕业时间,所有素质拓展课(公共选修课)于6月1日前结束期末考核工作,6月6日上午11:30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纸质成绩单交开课系和教学运行科备份。
5. 14届毕业生中的应征入伍学生,申请自修考核后尚未通过者,务必按时参加毕业大补考,考试通过者方可申请如期毕业,考试未通过者按照结业处理。
注意:本学期毕业年级的期末考试和毕业大补考不实行交叉监考,考试地点统一安排到大学道校区南院1-8阶梯,各系院对应相应的时间段在以上教室内混排考试科目,尽量集中。相应在各系院5月13日前上报《毕业班大补考监考安排表》纸质版、电子版(格式参考附加二);5月28日前上报《毕业班毕业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纸质版、电子版;6月3日前上报《毕业班毕业学期期末补考监考安排表》纸质版、电子版,请各系院自行安排考试地点和监考教师。
(二)非毕业年级
1.非毕业年级本学期6月22日前结课,6月23日—6月29日机动补课,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在6月30日-7月13进行。请各系院务于7月15日18:00前将学生考试成绩交教务科。
2.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考试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提前或推后。
3.所有系内选修课科目、考查课科目、重修课科目须在6月29日前结束期末考核工作。
4.特别注意:从本学期起非毕业年级的期末考试取消交叉监考,各系院按照监考安排表模板自行安排本系院期末考试的考试科目、考试地点、考试班级、监考教师等!
5.每天考试时间安排为:上午8:30—10:30 ;下午15:00—17:00。
6.所有学生7月14日前离校。
二、工作要求
1.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规范》进行,试卷的总体难度应达到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学生都能及格,并且及格的学生确已达到了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考试总评成绩优秀率(90分及以上)一般应控制在20%以内,最高不能超过30%;不及格率(60分以下)一般不超过10%,最高不能超过15%。学生参加考核的资格审查等事宜遵照《学生学业考核办法》执行,考试的实施由各系院负责。
2.各系院须按教学规律合理安排考试时间,给学生复习准备的时间应力争充分,严禁集中突击安排考试!专业课考试一天只能安排一场,且两门课程考试之间应至少隔一天;考试科目较少的专业最后一科考试安排不得早于7月10日;考试科目较多的专业最后一科考试不得早于7月11日。
3.公共课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详见附件一)。请各系院认真核对,如有遗漏、错排请及时告知教学运行科,以便及时调整改正。
4.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各系院安排,各教学单位排定监考人员后,自己留存的同时应在教学周第17周周二(6月17日)之前将监考安排电子版(详见附件二)报送给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教学运行科汇总各系院上报的安排,审核、协调后于第18周期间将期末工作监考安排汇总表、校领导巡视安排表、行政处室巡视安排表、考场报告单等材料下发到各相关部门,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通知有关人员按照安排表的操作规程,进行相关期末考试的组考、监考、巡视等各项工作。
5.2014年5月31日-6月2端午节放假,6月1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请注意适当安排考查课和重修课程考核时间,避免冲突。
6.所有考试科目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考场的考号标识由各系院负责,大学道校区《大学英语》考试有听力部分考试的请务必安排在有远红外放音设备的教室(详见附件四),请通知相关考生准备好红外线听力耳机。学院路校区《大学英语》考试有听力部分考试的请使用录音机。如考场安排有困难,请与教务管理科联系协调解决。监考教师由各系院依照《唐山师范学院<大学英语>期末考试监考教师注意事项》的规定进行组织、培训(详见附件五)。
7.评卷工作结束,请将所用试卷、命题双向细目表、命题情况登记表、试卷分析表、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成绩单等分类装订,妥善存档。
8.请各系院组织好本单位的期末考试工作。及时报交成绩单,以免延误全校的整体工作。
、试卷印刷
1.两个校区的文印室均可印刷试卷。印刷试卷期间,文印室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印刷事宜。
2.各系负责所有考试科目试卷的命题、校对、试卷抽取、印刷、装订、保管。试卷印制结束后应认真核实数量,准确无误后,签署监印人姓名。
3.试卷在文印室印刷过程中,各系须派教学秘书或教务员一人现场负责监印。试卷印制、搬运工程中应严格保密,不得让学生介入。印刷好的试卷应在试卷印刷完毕的当天装订完毕,专柜存放,保证安全。不能在无人管理状态下散放。
4.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试卷保管工作。考试前,由学生所在系到开课系领取,考试结束后送回。领取与送回要认真核对科目、清点数量。                          
5.试卷印刷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毕业大补考试卷印刷时间为5月14日、15日。
(2)毕业班课程考试试卷印制时间为5月28日。
(3)非毕业班考试课试卷具体印刷时间安排如下:
2014年6月16日 上午历史文化与法学系、下午外语系
2014年6月17日 外语系
2014年6月18日 社会科学系
2014年6月19日 上午中文系、下午资源管理系
2014年6月20日 上午化学系、下午计算机科学系
2014年6月23日 上午美术系、音乐系、下午数学与信息科学系
2014年6月24日 上午物理系、下午体育系
2014年6月25日 上午生命科学系、下午经济管理系
2014年6月26日 补印
6试卷印制在大学道校区、学院路校区同步进行,具体印制试卷的时间和地点为:(1)学院路校区在学院路校区文印室,印制试卷时间6月16日、17日;(2)大学道校区南院、北院统一在大学道校区南院文印中心,印制试卷时间详见上述试卷印制具体时间安排。试卷印制前请各系院认真填写期末试卷印制统计表(详见附件三),携带此表方可印制试卷。
 四、成绩上报
本学期各科成绩仍然实行网上登统。重修成绩的登统按照《重修成绩网上登统方法》由教务员在正方教务系统上进行。所有任课教师务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录入成绩、打印成绩单、签字、盖章等手续,成绩录入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等情况需要系统重置的请填写好《唐山师范学院任课教师网上登录成绩更改审批表》(详见附件六),履行好签字盖章手续后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进行后续操作,各系院教务员汇总、整理、审核好本部门所有课程后按照时间段要求以系为单位上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1.课程考核结束后即可录入成绩。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各系院教务员沟通。
2.6月6上午11:30前,素质拓展课(公选课)任课教师上报学生成绩单。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本系留存。
3.7月11日前,公共必修课任课教师上报教务科公共必修课成绩单和本学期重修课成绩单,分专业以班级为单位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本系留存。
4.7月1618:00前各系教务员分专业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全部成绩单。
5.所有成绩单须有任课教师审核的签字、系主任或教学主任审核的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绩单送取不得让学生介入
6. 应征入伍的学生,在服役期间可以申请通过自修方式完成相应学期课程(实践、实习等课程除外)的学习,每学期开学第五周之前填写好《唐山师范学院入伍服役学生课程自修申请表》,完成申请、上报、审核、盖章、备案等手续后方可参加相应学期的期末考试。
五、工作纪律
1.各系院要组织监考教师和考试学生认真学习《考试工作规范》、《学生学业考核办法》和《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严肃考风,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考试纪律和考场纪律的规定,严格执行各系对试卷命题和阅卷评分的有关规定。
2.试卷制作整个流程中要作到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责任到人、层层把关;考试成绩要作到公正公平、严谨无误。整个过程避免学生介入。
3.严肃考试纪律,参加期末考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数字校园一卡通)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一律无效。无身份证件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和考场纪律,一旦发现教师和学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和《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各系院要严格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组织好本单位各公共课的考试,不得提前或拖后,以防试卷泄密。期末考试期间,教务处将组织专人对各系院考场进行巡视。
6.本学期的期末考试仍然采取考场纪律零报告制度,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汇总本单位的考场纪律情况,并于每天中午11:30和下午17:30分别上报当天上午和下午的考场纪律情况,教务处、学生处将及时以期末工作通报的形式向全校通报考试情况和对违纪考生的处理情况。
六、关于缓考、免考
1.严格控制缓、免考的审批,学生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原则上不准缓、免考。未办理缓、免考审批手续,而擅自缺考者,以旷考处理。缓、免考审批手续由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填写《缓考申请表》,一式三份,学生所在系院、开课系院审查同意后,于考试前送教务处主管处长审批后报教学运行科、开课系院、学生所在系院备案。所有缓、免考审批手续当学期有效,以后学期仍需申请缓、免考的需重新办理。
2.凡公共课程申请缓考的,由缓考学生所在系院教务员于该科目考试前一天通知各公共课开课单位。
3.缓考随下学期初补考进行,具体安排由学生所在系院负责通知。
七、关于重修课程的考核说明
重修课程考核按《唐山师范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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