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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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规则
(本规则由主监考教师在考试前10分钟向全体考生宣读)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考场纪律:
1
.必须按规定时间带2证(学生证、考试证)进入考场,按照监考老师指定位置坐好,将2证放在座位的右上角,以备核验。若未带2证,不得进入考场。因取证而耽误考试时间由学生自己负责。考试开始后,迟到达30分钟的学生禁止进入考场。
2
.学生除规定的考试用具外,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及各种通信用具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如有携带,要统一存放在考场前端,不得放在考场两侧。考试期间如有随身携带,将被没收,并视同作弊。
3
.学生取到试卷后,要首先认真检查试卷科目,对缺页、漏印、字迹不清、分发错误等情况可举手向监考老师提出,不得提出解释题意的要求。其次,要填写卷标内的班级、学号和姓名等内容。教师发出答题指令才可以答题。
4
.学生答题一律使用碳素墨水或兰黑墨水。答题卡使用2B铅笔。
5
.考试开始后,学生不准离开考场;交卷后不得再入考场。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卷、答题纸。擅自带出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6
.学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老师管理和有违纪、作弊的考生,该门成绩以零分计,不准正常补考、重修,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
.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学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纸翻放在桌上,待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8
.教师会在考试进行相应时间发布如下指令:
考试已进行了1小时、考试还剩半小时、考试还剩15分钟、考试还剩5分钟、考试结束停止答卷。
9
.学生退出本考场后,要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大声喧哗,否则,将给予系级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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