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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贫困学生困难补助资金使用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6日
 

各系(院):

学校在本学年仍执行去年制定的对贫困学生的补助经费发放办法。对2006级、2007级困难学生的资助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按学生总数的3%评定,每人每学期补助600元;二级按学生总数的4%评定,每人每学期补助400元;三级按学生总数的7%评定,每人每学期补助225元。对所有在校的学生,当出现临时性特殊困难时,可适当给予临时困难补助,各系(院) 可按如下办法执行:

一、资金来源

1、学校拨款:学校每学年划拨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

2、本校教职工捐款

3、社会团体或个人捐款

4、上级主管部门所拨专款

二、受助学生的基本条件

1、学校在籍的所有普通本、专科、专接本学生

2、学生出现生活特别困难、意外伤害、特殊疾病治疗花费较大、其它重大经济损失等临时性困难

3、思想要求进步、学习刻苦、遵守校规校纪

4、热爱劳动、生活检朴、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5、积极参加校、系、班组织的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三、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享受困难补助

1、因违反学校纪律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者

2、有吸烟、喝酒、铺张浪费等不良生活习惯者

四、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

1、学校拨付的资助资金在财务处设立专项帐户,学生处根据各系(院)的学生人数按学年划拨一定数额的资金到各系(院),由各系(院)掌握使用。原则是在当学年内使用,超支不补,节余留用。对其他类型的拨款、捐款,一次性拨付到系(院),由各系(院)掌握使用

2、各系(院)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出现特殊困难的学生发放临时补助。发放形式为每月第一周周二上午各系(院)上报发放补助的学生名单和补助金额(当月如没有需补的学生可以不报,特殊情况可随时申报),报表要有系(院)领导签字并盖系(院)公章。学生处审核后(核销相应数额),集中造表经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后下发

3、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临时困难补助一次不超过300元,每生每年补助一般不超过两次,特殊情况不超过1000

4、临时困难补助的发放由系(院)学工组集体讨论决定

五、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120072008学年各系(院)临时困难补助金额一览表

      2各系(院)报表格式

 

 

 

 

 

 

1

20072008学年各系(院)临时困难补助金额一览表

 

系别

在校生数

金额

经济管理系

628

6430.00

资源管理系

496

5080.00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

610

6250.00

物理系

740

7580.00

化学系

655

6710.00

生命科学系

619

6340.00

计算机科学系

598

6130.00

中文系

917

9390.00

外语系

733

7510.00

政史系

902

9240.00

教育系

987

10110.00

音乐系

403

4130.00

体育系

355

3640.00

美术系

495

5070.00

晶博学院

624

6390.00

合计

9762

100000.00

大写

拾万圆整

 

2

各系(院)报表格式:

 

系别

班级

姓名

性别

补助金额

 

 

 

 

 

 

 

 

 

 

合计

       

          

大写

 

 

系领导签字:                     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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