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
普通教育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实行系级教学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系(院)全日制普通教学管理工作的年度考核。
第三条 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年末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 考核内容涵盖系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考核方式采用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由教学委员会全体成员、教务处全体科级以上干部、校督导组全体成员根据一年来各系(院)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分别赋分,依次占定性考核的50%、30%、20%。定量考核项目分为加分项和减分项,具体参照《唐山师范学院系级教学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定量考核指标体系和赋分标准》(附件1)。
第五条 考核工作的基本程序
1.各系(院)对本单位年度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2.学校组织召开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会议,评阅各系(院)上报材料、听取系(院)负责人年度教学管理工作汇报并依据《唐山师范学院系级教学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定性考核指标体系和赋分标准》(附件2)分别对各系(院)教学管理工作逐项评分;
3.考评会议根据各系(院)教学管理工作得分情况,评出年度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报请学校核准后予以公布。
第六条 学校每年评选的年度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数占被考核单位总数的20%。学校依照规定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唐山师范学院系级教学管理工作定量考核指标和赋分标准
2 唐山师范学院系级教学管理工作定性考核赋分表
附件
计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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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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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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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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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工程立项或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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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省级、国家级每项计1.0、2.0、3.0分。本项最高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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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立项通知文件的时间为准(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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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教研论文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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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表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论文人均达到0.5篇,每多0.1篇计0.5分。本项最高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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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奖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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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1.0、0.5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1.5、1.0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计3.0、2.5、2.0分。本项最高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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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主持人所在单位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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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改项目立项与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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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校级、省级、国家级立、结项,每项计0.5、1、1.5分。本项最高计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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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主持人所在单位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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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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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文、理科专业考研率分别高出10%、20%每0.5个百分点加0.1分;艺体类专业考研率高出2%每0.2个百分点加0.1分。本项最高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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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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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每人次计:重大教学事故扣4.0分,严重教学事故扣2.0分,一般教学事故扣1.0分。本项最多扣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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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试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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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每人次记:考试严重作弊每人次扣1.5分,考试作弊每人次扣1分,考试违纪每人次扣0.5分。本项最多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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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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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标准:系主任6课时,教学主任8课时,教研室主任6课时。每少1课时扣0.5分。本项最多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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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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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标准:8次。每少1次扣1.0分。本项最多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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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计分项按实际计分办法计分,如超过最高分把分值最高的教学单位按计分项最高分记,其它教学单位同比例折合。
唐山师范学院普通教育
系级教学管理工作定性考核赋分表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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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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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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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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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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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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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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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领导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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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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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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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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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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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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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研教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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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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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教研室建设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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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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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教研教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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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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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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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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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日常教学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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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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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学籍学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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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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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考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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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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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践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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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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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实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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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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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实习、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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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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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毕业论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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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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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学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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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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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教学质量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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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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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教学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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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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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本科教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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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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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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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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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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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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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学科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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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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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等级考试与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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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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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作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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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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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特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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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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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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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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