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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4-06-25

一、学校全称:唐山师范学院
 
二、国标代码:10099
 
三、校区、校址:学院现设有院本部(包括大学道校区、学院路校区)和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
 
1、院本部大学道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
 
2、院本部学院路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学院路41号
 
3、滦州分校:河北省滦县古城学府路3号
 
4、玉田分校:河北省玉田县兴玉路350号
 
四、联系方式:
 
1、院本部电话:0315-3863129、3863181、3863352、3863353、3863092、3863190、3863366
 
网址:http://www.tstc.edu.cn
 
2、滦州分校电话:0315-7381911
 
网址:
 
3、玉田分校电话:0315-6159075
 
网址:http://www.tssyytfx.com
 
五、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六、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七、录取规则及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和相关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业、专科英语教育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成绩应达到115分(满分150分),英语口试成绩达到120分(满分150分)。
 
3、文史、理工类专业,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 不考虑分数级差。
 
4、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录取规则如下:
 
(1)河北省内生源考生:
 
①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北省内生源考生均须参加“河北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联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②我校河北省内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用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的70%和高考文化成绩的30%加起来的总成绩作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对基准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③我校河北省内招生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2)河北省外生源考生:
 
①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北省外生源考生均须参加“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校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②我校河北省外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我校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5、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在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由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向我校投档。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考虑分数级差。
 
6、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按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7、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8、部分专业按类招生。学生一到两年后进行专业分流,根据社会需要、个人意愿以及学习成绩选择专业。具体按类招生专业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每生每年学费标准: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6000元,其它本科专业及师范类专科专业3500元;非师范类专科专业5000元。每生每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院本部分为:500元、800元、1200元三档;滦州分校:500元;玉田分校:500元。
 
九、2014年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各相关专业的特殊要求,以及各专业上课地点,以相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十、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唐山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唐山师范学院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