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我县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7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初中:共14名。其中:物理2,化学2,历史2,地理2,思想政治2,生物2,计算机2。
小学:共36名。其中:语文9,数学9,英语9,音乐3,美术3,体育3。
幼儿教师:20名。
三、招聘条件
1、学历条件
报考中学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研究生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报考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师范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报考幼儿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师范专科及以上学历幼教或学前教育相近专业毕业生,并取得幼教教师资格证。
2、其他条件
大名县户籍或生源地,年龄在18—35周岁(1997年8月4日—1980年8月4日),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四、聘用后待遇
被聘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留在教育系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条件者于2015年8月4日—14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计划综合管理股报名(216房间,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时携带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照片9张。报名时本人填写《大名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教教师报名登记表》。
六、招聘程序
通过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详情到报名处查看具体实施方案。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