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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双桥区教育系统 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发布日期:2015-06-25

承德市双桥区
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特别提示:因本网站访问人数多,如出现问题登陆http://183.196.225.228:8081/zxzp.asp网址访问。)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承德市双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对承德市双桥区教育系统小学45个岗位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单位的岗位、招聘人数等详情见《承德市双桥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根据《承德市双桥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的招聘岗位确定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1980年6月1日(含6月1日)以后出生。
3、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不低于应聘岗位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6、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5、已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试办法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承德市双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承德市双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5年6月19日9:00开始至2015年6月29日17:00结束。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统一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 http://www.sqqjyj.com/
3、报名收费: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5年6月19日9:00开始至2015年6月30日17:00前结束,按要求将报名考务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
缴费账户: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局
账号:50940001040032386
开户行:承德市农行双桥支行
汇款单上“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内要注明报考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及联系电话,必须本人缴费,不可找人代缴费,便于确认缴费成功。交费成功并通过确认后,报名费用不退。因错误填写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而引发的不能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交报名考务费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整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考场注意事项》和《诚信承诺书》,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查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3)首次进入报名系统时必须输入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系统将记录并保存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信息。登录报名系统后,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打印。报名与考试时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报名同时,双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计划变更信息将在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sqqjyj.com)考试报名平台、承德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zsks.cdcedu.cn)对外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申报被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6)准考证发放: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于7月2日至7月6日登录双桥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sqqjyj.com/)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及证件审核
2015年双桥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笔试由承德市双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统一命题、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实施。
笔试为一套试卷,内容包括报考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题本采取异地抽调专家封闭出题或向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购买的方式。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双桥区教育局网“招生考试”专栏、承德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的通知。
(2)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承德市双桥区,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于开考前15分钟入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查询。考生登录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局网、承德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查看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查环节。入围考生依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复查环节,具体时间详见公告。
2、资格复查
考生须按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局网站、承德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内容包括招生简章规定和岗位信息要求的内容以及本岗位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资格复查证件包括:应聘人员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承德市双桥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学校证明)。
资格复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查不合格、取消和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所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查结束后,考生登录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局网、承德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查看本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局网站、承德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对外公布。
(1)面试组织。由双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制定统一面试方案、统一时间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市招聘办统一异地选调。
(2)面试时间。初步定于8月上旬,详见网站公告。
(3)面试形式。采取说课、综合能力考察的形式。
(4)面试内容。所报专业岗位的相关教材内容、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题本统一提供。面试实行百分制,其中说课占60分,综合能力考察占40分。
(5)面试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次。
(6)评委设置。面试考官由承德市招聘办统一异地选调,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设置评委。市招聘办负责督导巡视。
(7)面试流程。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再抽签取得面试内容。面试时间共13分钟,其中说课时间8分钟,综合能力考察时间5分钟。评委现场打分,按照“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8)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总成绩合成及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 “985”院校、“ 211”院校、一本、二本、三本的顺序录取),少数民族,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优先),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面试结束后,考生登录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局网站、承德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查看本人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桥区教育局负责,区纪检监督。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 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中有关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由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桥区教育局负责。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人员由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考核合格后报人社部门批准并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为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并由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已聘用人员全部到村级小学至少任教三年,必须在本系统服务五年以上才可流动。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sqqjyj.com)和承德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zsks.cdc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信息发布和报名网站。在招聘过程中,本简章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如有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政策咨询电话:0314-2066523
3、监督电话:0314-2061553
4、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考生违纪参照公务员考试违纪规定处理。
5、本简章由承德市双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市双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请考生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核的,后果自负。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承德市双桥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承德市双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7日

附件:

承德市双桥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主管部门 序号 招考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岗位名称 (小学专任教师) 拟招聘 人数 面试人选与计划聘用人数的确定比例 学历底限 报考专业范围 其它条件
双桥区教育局 1 承德市东园林小学 全额事业 语文 3 3:1 本科 汉语言文学类及小学教育语文方向 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 承德市殊像寺小学 语文 1 3:1
3 大石庙镇双庙小学 语文 2 3:1
4 大石庙镇太平庄小学 语文 1 3:1
5 狮子沟镇上二道河子小学 语文 1 3:1
6 水泉沟镇中心校 语文 1 3:1
7 牛圈子沟镇蛤蟆石小学 语文 2 3:1
8 牛圈子沟镇水泉小学 语文 2 3:1
9 牛圈子沟镇红石砬小学 语文 2 3:1
10 双峰寺镇双峰寺中学(小学部) 语文 5 3:1
11 承德市东园林小学 数学 2 3:1 本科 数学类及小学教育数学方向
12 大石庙镇中心小学 数学 2 3:1
13 牛圈子沟镇下二道河子小学 数学 2 3:1
14 牛圈子沟镇红石砬小学 数学 2 3:1
15 双峰寺镇双峰寺中学(小学部) 数学 2 3:1
16 大石庙镇中心小学 英语 2 3:1 本科 英语类及小学教育英语方向
17 双峰寺镇双峰寺中学(小学部) 英语 3 3:1
18 大石庙镇中心小学 体育 2 3:1 本科 体育类及小学教育体育方向
19 双峰寺镇双峰寺中学(小学部) 体育 3 3:1
20 承德市东园林小学 计算机 2 3:1 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及小学教育计算机方向
21 双峰寺镇双峰寺中学(小学部) 计算机 3 3:1

备注:1、报考语文岗位人员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2、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必须持有相关毕业证和学位证;
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的人员,可根据符合报考专业的本科学历报考;
4、已聘用人员全部到村级小学至少任教三年,并在本系统服务五年以上,才可流动。
5、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 ,应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201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报考小学计算机岗位的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及小学教育计算机方向专业,并具有小学及以上的理科方向的教师资格证。
7、报考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


报名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为帮助您在规定时限内快捷准确办理报名手续,请务必认真阅读本注意事项。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 年6月19日9:00至2015年6月29日17:00。
(二)报名网站:http://www.sqqjyj.com/注:学历信息栏填写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学历。(详见简章)。
二、缴费
(一)缴费方法:本次缴费采取汇款方式,账户全称: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局;账号:50940001040032386;开户行:承德市农行双桥支行(汇款单上“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内要注明报考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及联系电话,必须本人缴费,不可找人代缴费,便于确认缴费成功,否则将不能确认报名成功)。
(二)缴费时间:2015年6月19日9:00至6月30日17:00。
三、注意事项
1、阅知《承德市双桥区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和《承德市双桥区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了解政策规定和报考岗位所需条件,注意所学专业与岗位信息表报考专业范围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其它条件”要求;阅知《考场注意事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诚信承诺书》。
2、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照片不符合要求将可能影响您正常参加考试,请按要求上传照片)。
3、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并对自己提交的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报名结束后,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的申请。
四、其他事项
1、笔试成绩、资格复查、面试入围情况等信息查询,请关注承德市双桥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sqqjyj.com)、承德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zsks.cdcedu.cn)公告。
2、报名过程中遇到的政策、资格条件、审核等问题,请联系承德市双, 桥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314-2066523。


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阅知《双桥区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及《报名注意事项》,本人承诺“本人在报名信息表中填报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后果自负;本人已经周知《考场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理规定》,在考试时,保证遵守考场规纪律,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考场注意事项

1.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姓名与报名时一致)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卷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有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严禁抄袭。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遵守考场规则。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承德市双桥区教育系统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承德市双桥区教育系统
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招聘教师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市级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第三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或事后发现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不按规定填写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或者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六)在答卷上做特殊标记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招聘考试机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其2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一)抄袭、协助抄袭的;
(二)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五条 在考试或阅卷过程中认定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给予其2年不得报考的处理:
(一)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
(二)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六条 对报考者的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处理的,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予以记录、签字并存档。对报考者违纪违规行为事后认定与处理的,应当制作招聘教师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告知书应当寄送报考者,或者以公告形式送达。
第七条 报考者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处理的机关(机构)进行陈述和申辩。取消录用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第八条 本办法由承德市双桥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