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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教育局招聘教师

发布日期:2015-05-28

为进一步缓解我县高中学校高素质人才短缺现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聘一批高中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
(三)志愿到平山县从事教育事业;
(四)河北师范大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入学时为本科一批学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其入学为本科一批录取的。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平山县高中学校引进岗位表
学科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化学 生物 政治 地理 体育 合计
平山中学 3 1 1 1 2   1 1 10
实验中学 1 2 3     1 2 1 10
总计 4 3 4 1 2 1 3 2 20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
参加河北师范大学举办的2015年毕业生春季双选会,张贴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
(二)报名
按学科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2的比例确定报名人数。
(三)资格审查
与河北师大学生处联系,审核报名人员资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教育、监察等部门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采取说课和答辩形式进行。说课满分70分,答辩满分30分,共计100分。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说课内容为高中阶段现行教材的相关内容,必须与所学专业相符。
由平山中学、实验中学骨干教师组成评委组,评委组共7人,根据面试人员对教材、教法、学法及综合素养等方面表现,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为该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确定招聘教师名单。
(五)确定拟招聘教师
根据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教师。
(六)公示
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拟招聘教师名单及成绩。
(七)体检
公示期满后,组织招聘教师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签约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聘人员后,报经县政府批准。由县人社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部门备案。新聘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与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应届毕业生约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上岗
八月底,招聘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并于秋季开学安排到县城高中学校上岗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