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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31

各党总支:

2017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

离校前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党总支及时履行审查和备案手续;离校前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认真填写《预备党员预备期考察表》,并督促其积极主动接受转入地党组织的考察,预备期满前一周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办理转正手续。

各党总支按照学校关于毕业生教育的统一部署,动员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站好最后一班岗;对毕业生党员进行爱校教育,动员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带头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做文明、安全离校的表率;要引导毕业生党员走上工作岗位后,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极参加转入地党组织的党员活动,按时缴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

二、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

(一)党总支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将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将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登记表、思想汇报等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档案按照《毕业生党员档案核查内容、标准及要求》(附件1)逐一核查,确认无误后汇总上报《2017届毕业生党员档案审查汇总表》纸质版(附件2)。

(二)毕业生党员档案原则上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因接收党组织有特殊要求需要上交党员档案的,党员本人向党总支提交《自带党员档案申请》(附件3)说明自提党员档案原因,党总支批准后将党员档案密封盖章,由本人自行携带,及时交至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转接原则

1、各党总支原则上将2017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全部转出。

2、对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乡镇(街道)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毕业生党员按照实际情况提前联系好接收党组织。

3、对未落实工作单位、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为确保其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关系一律转出。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将组织关系转回生源地党组织,或转到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本人暂时居住地、暂时工作单位的党组织。

4、介绍信应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党组织逐级转接。如因特殊情况导致介绍信过期、丢失(六个月内),由本人提出申请,党总支同意后,补交党费,重新开具(过期介绍信由党总支收回并作废)。超过六个月不与党组织联系、不缴纳党费的,视为自动脱党。

(二)转接程序

1、组织填写《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汇总表》(附件4),并于6月6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组织部(组织部邮箱tssyzuzhibu@126.com)。填表之前要求毕业生党员务必向转入地党组织确认介绍信抬头、转入地名称、是否能够接收本人组织关系等关键问题。

2、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模板》(附件5)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打印方法参考附件6,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党总支名称

6月8日上午8:30—11:30

外语、社科、音乐、物理

6月8日下午3:00—5:30

教育、史法、美术、生科

6月9日上午8:30—11:30

中文、化学、数信、经管

6月9日下午3:00—5:30

资管、体育、计算机

3、毕业生党员落实好党组织关系后,务必在一个月内将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回执寄回(或传真、拍照电邮等方式返还回)党总支,党组织关系才算正式落实。9月30日前完成介绍信回执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并将收集情况纸质版报送党委组织部。

(三)介绍信要求

1、党总支介绍信要求

(1)介绍信编号由年份+党组织代码+序号(两位数)组成,如中文系党总支应从20170201排起。编号应连续,不能出现重号、断号,且三联编号一致。

各党总支组织代码:

党总支

党组织代码

党总支

党组织代码

中文系

02

体育系

10

史法系

03

美术系

11

外语系

04

教育学院

12

数信系

05

经管系

13

物理系

06

计算机科学系

16

化学系

07

资管系

18

生科系

08

社科部

20

音乐系

09



(2)“转出地”应填写“**系(院、部)”,“转入地”应填写最终去向(例如**学校、**社区、**村、**公司,而非**社区党支部等党组织名称)。

(3)“抬头”填写“教育党委组织部”。

(4)党费交至年月,填写大写,如二〇一七年陆月。

(5)有效期填写10天。

(6)“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填写能联系党员本人的手机号码。

(7)“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填写党员所在党总支地址、电话号码、邮编。

(8)“落款时间”填写毕业离校时间。

(9)“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回执联”粘贴在存根联的回执联处。

(二)教育党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介绍信

(1)持党总支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换取“市教育党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介绍信”。

(2)唐山市内转接关系的,用“教育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填写转入地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如毕业生党员转往滦南县方各庄镇马方各庄村,抬头填写“中共滦南县委组织部”;转往唐山市外的,先用教育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再用市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填写转入地省(市)级党委组织部(如确认所在县区能够接收唐山市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可为“中共**县/区委组织部”。此项务必本人确认)。如毕业生党员转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关家屯村”,市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应填写“中共阜新市委组织部”(如清河门区接收唐山市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可填写“中共清河门区委组织部”)。

(3)市教育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有效期为30天,市委组织部介绍信有效期为90天。

(4)其他内容填写与党总支介绍信要求相同。

为使2017届毕业生党员熟知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相关工作,我们拟定《致毕业生党员一封信》(附件7),请各党总支以多种形式让每位毕业生党员了解。

附件1、毕业生党员档案核查内容、标准及要求

2、2017届毕业生党员档案审查汇总表

3、自带党员档案申请

4、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汇总表

5、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模板

6、党总支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务系统(2016版)打印方法

7、致毕业生党员一封信

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