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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与法学系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4-12-17

历史文化与法学系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党字[2021] 132号),推动领导干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履行办学治校、育人育才、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历史文化与法学系制订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历史文化与法学系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主要任务

1.至少每学期讲授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党课、形势与政策课,累计2课时;或作1次理论宣讲报告、形势与政策报告、学术报告等。

2.听课每人每学期不少于15次,班子集体听课,实现每学年全体专任教师全覆盖。

3.每人联系1个学生班级、10个学生,每学期至少“面对面”接触学生4次。

4.每学期至少深入学生宿舍4次。

5.每学期至少到学生餐厅就餐4次。

6.每学期至少参加学生集体活动4次。

7.每学期至少参加学生党日活动4次。

二、历史文化与法学系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要求

1.收集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

历史文化与法学系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要做到数量和质量双达标,确保在联系过程中能够认真倾听学生诉求,收集到学生反馈的问题,每月对联系过程中学生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进行收集汇总上报,建立台账,确保无遗漏问题。

2.多措并举,做好宣传辐射推广

及时把握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定期组织学生收看《师院新闻》,使师院党委的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传递给广大师生、使改革发展成效更好惠及广大师生,使师院先进典型事例及时宣传报道给广大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