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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与法学系 大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制度

发布日期:2024-12-17

历史文化与法学系

大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制度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院学生的思想动态,推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的规范化,常规化和动态化,增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服务学生成人成才,历史文化与法学系结合我校实际制度此制度。

一、大学生思想动态主要内容

1、学生对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决策的认识情况;

2、学生关心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及认识;

3、学生理想、信仰情况;

4、学生对成长、成才认识情况;

5、学生的学习状况;

6、学生的就业状况及就业心理;

7、学生经济生活状况、业余生活情况;

8、学生心理状况;

9、学生对网络事件的看法,网络对学生学习生活的影响;

10、学生关心的其他问题。

二、建立学生思想动态定期调研制度

1、每年寒假、暑假结束后,开学初分别开展一次学生思想动态调研;

2、每逢重大节日、纪念日等,开展学生西乡动态调研。

建立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制度

建立学生思想动态调研例会制度,每学期1-2次;

3、学生思想动态调研例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召开,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参加;

4、工作程序:

1)由各辅导员班主任提供学生就业统计数据、家庭经济困难相关情况、心理状况相关情况等。

2)辅导员班主任提供各班学生思想动态报告。可以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得学生思想动态信息。

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召开例会,对学生思想动态进行分析研判。

3)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全貌,分析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措施。

4)建立和完善信息员网络,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5)班干部作为班级信息员、辅导员作为系级信息员,信息逐级上报;

6)由系副书记汇总上报学生处;

5、报送范围:

1)各种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会、示威、上访、游行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行为和苗头;

2)学生伤病住院及伤亡事故;

3)学生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如酗酒、群殴或者大家、起哄等行为;

4)学生宿舍的失窃案件、火灾、火灾隐患,夜不归宿的;

学生心理出现障碍或精神疾病;

5)学生出走,失踪,或未经请假擅自离校的,或请假后为按期归校的;

6)学生中出现非法传销活动;

7)因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后勤、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影响的;

8)学生违法受到公安机关传唤、拘留、取保候审的情况;

学校要求报送的其他重大事项。

6、信息报送的形式和报送时间:

1)信息报送分当面报送、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对涉及学生个人安全、危险疾病、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方式报送,所有事件,一周内要出具书面报告;

2)一般事件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一上午10点前,各班上交学生状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