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法学系
宿舍管理和考核条例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培养学生们良好的生活习惯,我系实行以下宿舍管理规定。
一、 宿舍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晨7:35——7:45及周二下午公休时间。在检查时间内,要求各宿舍留人、开门检查,由学生干部进行拍照检查。若有锁门情况,将视为不配合检查,扣0.5分德育分。
二、 宿舍检查要求:
1、各宿舍推选一名宿舍长,并有宿舍长安排本宿舍成员的卫生值日,督促宿舍成员按要求每天做宿舍值日,保持宿舍的整洁、卫生。
2、宿舍安全:
(1)违规电器: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如电吹风、电夹板、电水壶等,无论型号、功率大小,一经发现,扣德育分并通报批评。
(2)危险物品:严禁使用危险物品,如酒精灯、打火机、蜡烛等,一经发现,扣德育分并通报批评。
(3)电线及插板:要求电线固定在地面或墙面,整齐有序,严禁在床上或在桌面上杂乱摆放;要求电插板悬挂固定在墙壁上,严禁摆放在床上或固定在床杆上。
(4)赖床情况:
无论早晨是否有课,要求宿舍成员7:30前起床,一旦发现赖床情况,将进行拍照并上传给各班辅导员,扣0.5分德育分。
3、床铺
(1)床上被褥、枕头整齐叠放。统一使用学校发的四件套、枕巾,周六日不作要求。
(2)床上无杂物摆放,如床上书桌、毛绒玩具等。
(3)床铺下物品整齐摆放,无杂乱物品外露。
(4)严禁悬挂床帘,一经发现,进行没收、扣0.5分德育分。
(5)严禁床边悬挂杂物,如书包、衣物、毛巾等。
4、书架
(1)格子:下层摆放杂物,如护肤品、洗漱用品等,上层摆放书籍,要求书籍竖向整齐摆放。
(2)桌面:桌面干净整齐,无杂乱物品。
墙面:墙面整洁,无悬挂衣物、口袋等杂物。
地面:地面整洁,无垃圾、杂物。地面摆放鞋子每人仅限一双拖鞋和一双穿着用鞋其余放在阳台鞋架。
窗台:干净整洁,无杂物摆放。
阳台:窗台物品整齐摆放,禁止囤积塑料瓶等无用杂物。严禁窗台外沿摆放杂物,如鞋子等。
5、宿舍内禁止开展个人经营活动,一经发现,扣除德育分并严肃处理。
6、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一经发现,扣除德育分并严肃处理。
三、 宿舍检查奖惩制度
历史文化与法学系每周根据检查情况划分宿舍等级,分别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连续3次及以上优秀的宿舍将被评为学期免检宿舍,并给予相应奖励。不合格宿舍将扣除相关同学0.5分德育分,连续3次不合格的宿舍将受到系级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本年度的评优评先和发展入党等资格。
望各位同学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氛围。
历史文化与法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