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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与法学系宿舍长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4-12-17

历史文化与法学系宿舍长工作细则

为了更好的做好宿舍管理工作,营造一个舒适、整洁的宿舍生活环境,特对每个宿舍设立宿舍长;宿舍长对本宿舍人员的纪律、卫生负责。同时,由宿舍长安排宿舍成员每天值日,做好室内卫生。为了让宿舍长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订本职责:

一、模范遵守宿舍公约,倡导团队精神,团结友爱,在学习上、生活上主动关心帮助同学,严于律己,敢于同不文明现象和不良行为作斗争,做同学的表率。

二、疫情防控期间,负责本宿舍“钉钉”晨午检制度的落实;如有学生发烧第一时间向宿管教师和辅导员报告。

三、负责安排宿舍值日生,并对卫生状况负有督导之责。每天指定一名值日生,保持宿舍整洁;每周二大扫除必须由全宿舍参与。

四、每晚需清点宿舍人数,如有夜不归宿者必须及时报告辅导员。上学期间,住宿生一律在本宿舍就寝(特殊情况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并有假条),否则即违纪,免去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五、宿舍长负责宿舍公物的检查和保管,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宿舍内财产如有损坏,包括电灯、床、门窗、书桌、椅子,由宿舍长负责及时到值班室填写维修单进行上报。

六、宿舍长负责本宿舍成员的上课提醒工作,做到每一位成员准时上课,不出现迟到、早退现象。

七、宿舍长带领宿舍成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集体活动时,负责召集本宿舍人员,并清点人数。

八、按时参加宿舍舍长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及时将学校的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个成员,并落实到实处。

九、宿舍长因病等特殊情况而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委托同学替代。

十、宿舍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定期进行消杀。

附:

评选“文明宿舍”及“优秀舍长”条例:

1、工作认真负责,无失职行为。

2、模范遵守宿舍公约,宿舍同学团结友爱。

3、宿舍内学习氛围浓厚,成绩优异。

4、宿舍一贯整洁,卫生检查常受表扬。

5、宿舍无违纪现象。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7、每学期评比一次,评选比例为10%,系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唐山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法学系

学生安全稳定责任书

历史文化与法学系:

本人作为宿舍安全稳定第一人,就做好本宿舍的安全稳定工作郑重承诺:

每晚清点宿舍人数,如有夜不归宿(晚归)者必须熄灯之前报告各班辅导员。住宿期间,住宿生一律在本宿舍就寝(特殊情况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并有假条)。

宿舍内设施如有损坏,负责及时到值班室填写维修单进行上报。

负责检查宿舍成员在宿舍内使用违规电器情况。一经发现,除追究当人责任外,倒查宿舍长的监督责任。

本宿舍有新增到校外住宿情况的,及时上报辅导员  

同宿舍舍友之间有发生冲突苗头的及时上报辅导员。

及时向辅导员汇报本宿舍交往有障碍或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情况。

发现舍友有购买或持有管制刀具的苗头或事实,当即进行制止并向辅导员汇报。

发现宿舍成员参与非法集会、传销、邪教组织的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

九、发现办理校园贷、套路贷等各种“贷” 的,立即进行制止并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

十、发现舍友在网络上发表不正当言论或有此苗头的,及时进行制止并向辅导员汇报。

十一、发现其他一切涉及学生安全稳定的问题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因不履行承诺条款或履行条款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群体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班级:          

承诺人所在宿舍:          

承诺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