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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法学系学业指导制度

发布日期:2024-12-17

唐山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法学系学业指导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优良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师范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制定适合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业指导制度


一、工作目标

1.研究了解大学生学习发展的客观规律,为汉语言文学学生的学习与发展提供专业化指导、咨询和支持服务。

2.帮助学生认识专业、认识自我,适应大学学习生活,了解毕业要求,确立学习目标,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

3.帮助学业困难学生克服学习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组织架构

1.历史文化与法学系学业指导工作实行学院、任课教师、班主任和辅导员三级联动,教学与学工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

2.成立领导小组。历史文化与法学系学业指导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学生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

3.推行导师制。根据汉语言文学培养方案的学科要求,配备专业任课教师为学业导师,学业导师负责结对学生学业指导工作的具体实施。

4.发挥作为学业导师的任课教师的主体作用。任课教师要充分发挥课程指导作用,将学业指导覆盖全部专业课程学习。

5.发挥班主任和辅导员的引导作用。班主任和辅导员重点注重引导学生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学风。


三、学业指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与内容

1.健全学业指导工作规范和制度,保证学业指导有效开展。

2.指导任课教师开展学业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学院在学生学业指导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做好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的学业情况研判、学业预警学生的教育管理、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等工作。


四、学业导师的工作职责与内容

担任学业导师的任课教师需要掌握结对学生信息与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业指导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同时加强与辅导员的沟通联系,协助辅导员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提高课程学习的效率与质量。具体如下:

1.专业教育:通过专业思想教育对新生进行专业介绍。帮助学生理解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就业方向及前景,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主要途径、课程体系,主要课程的学习要求、学习方法等,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学习的特性。

2.学业规划: 通过始业教育完成对新生的入学指导及专业教育后,开展对学生的学业规划指导,指导学生进行选课、制定学习计划等。

3.学习方法和策略指导: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及时分析学生考试成绩,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有目的地开展集体化和个性化的指导。

4.科研创新能力指导:在注重培养学生专业能力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引导,鼓励、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提升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五、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职责与内容

辅导员与班主任需要及时掌握所带学生的学习情况,担任学业导师的任课教师开展学业指导工作,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结合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指导,帮助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达成毕业要求,实现自身发展。具体如下:

1.做好新生始业教育开展工作,帮助和引导新生尽快融入大学学习生活,了解学校、学院的基本情况与要求,引导学生形成培养学生勤奋刻苦、锐意进取的学习品格。

2.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关注班级内学习困难学生的情况,结合心理辅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与毕业目标,使其融入集体学习氛围。

3.将预警学生的情况及时告知家长,形成家校合力,更好地解决问题。


本细则202491日起开始实行,相关细则由历史文化与法学系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