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美育工作
的实施方案初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学校美育工作,进一步落实《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唐山师范学院推进“五育”并举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设立美育工作机构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把美育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师院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成立唐山师范学院美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
成员: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团委、财务处、教务处、图书馆、后勤基建处以及各院系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负责“美育”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实施,工作依托各院系及相关单位,推动学校美育改革。
二、明确美育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 把美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将学校美育工作列入学校发展重要事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
三、实施方案
(一)主要措施
1、开设美育课程,深化教学改革。将美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的美育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设诗歌、散文、小说、戏剧、书法、篆刻、声乐、绘画、影视等美育课程。将艺术表演、交流互动、艺术与审美讲座等形式融入美学教育课程体系,探索形成以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类、艺术实践类为主体的公共艺术课程教材体系,促进师院美育教学改革。
牵头单位:教务处,协同单位:相关院系
2、成立美育俱乐部,开展艺术实践活动。以考核为抓手,依托院系特色,建立美术、音乐与文学俱乐部,开展以实践性为主题的美学教育活动。美术学院开办绘画、书法、篆刻类俱乐部;音乐系开办戏剧、音乐类、舞蹈类俱乐部;历史文化与法学系开办诗歌、散文、小说、影视等文学创作、欣赏类俱乐部。俱乐部在各教学单位设分俱乐部,实行俱乐部会员制。在校本科生必须加入成为某一分俱乐部的会员,积极参与美育实践和美育创作。根据俱乐部会员考核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牵头单位:团委,协同单位:美术学院、音乐系、历史文化与法学系及其它各院系
3、构建实践平台,艺术展出常态化。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着力提升美育活动参与面。要求美术学院、音乐系、历史文化与法学系依托专业特色举办艺术展出(演),全年艺术展出(演)不少于12场,每月至少有1场艺术展出,承担校内外重大文艺演出或赛事,使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至少一项艺术实践活动,将展演项目与美育课程所学内容对接,为学生艺术与审美教育创建多元实践活动平台,充分展现学校艺术与审美教育成果,惠及全校学生。
牵头单位:宣传部、团委,协同单位:美术学院、音乐系、历史文化与法学系及其它各院系
4、阅读美学书籍,美育浸润心灵。图书馆每月以多渠道发布美学推荐书目,在校本科生毕业前需阅读1部美学书籍,上交心得感悟并完成考核要求。
牵头单位:图书馆,协同单位:各院系
5、融合专业教育,加强美育教育。加强专业之美教育,结合各专业特色,充分挖掘专业蕴含的“美”,专业教育与美育教育深度融合,提升学生专业兴趣、培养专业素养,以美化人。
牵头单位:教务处,协同单位:相关院系
6、整合校内外资源,营造美育文化氛围。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氛围。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引导广大学生,争先创优。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创建美丽和谐平安校园。
牵头部门:宣传部,协同部门:学生处、团委、后勤基建处、各院系
(二)考核评价
艺术修养类课程考核合格、取得俱乐部考核合格证书、美学阅读与鉴赏心得合格,美育成绩综合评价方为合格。
评价主体
1.艺术修养类课程由开课院系进行考核评价。
2.俱乐部考核由各分俱乐部根据俱乐部会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学生所在院系汇总。
3.美学阅读与鉴赏心得由学生所在院系考核、汇总。
4.学校将从2022年开始每两年对各院系美育工作进行工作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经费保障
加大对美育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美育工作的经费需求,做好美育实践活动和社团建设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将美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经费单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美育工作经费由学校美育管理机构具体支配使用。
责任单位:财务处、团委 各院系
(二)强化设施保障
按教学及活动需要设置公共艺术课程教学专用教室及艺术实践活动场所,满足全校学生教育教学和开展实践活动需求。学校图书馆要有满足基本需求的美育类图书音像资料。要创造条件修建音乐厅、剧场、礼堂等演出场所。
责任单位:图书馆、后勤基建处、团委、各院系
(三)强化制度保障
将学校美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党委书记、校长及分管负责人定期研究美育工作和相关学科专业发展,学校美育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院系负责人积极配合,形成学校领导负责、部门分工合作、全员协同参与的责任体系。
责任单位:办公室、教务处、团委、各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