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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发布日期:2024-12-17

唐山师范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为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工作,提升对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处置学生突发、紧急事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特制定如下处置措施。

一、突发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及职责

突发事件的处置一般会涉及到以下部门的联动,按照部门职责,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1.学生处,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一支政治上过硬、思想上合格的学工干部、辅导员和学生干部队伍;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引发事端的原因,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地做好师生员工的教育和疏导工作;协助宣传部做好突发事件期间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2.安全工作处,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人员疏散,校内交通管制;落实重点要害部位安全措施;维护学校治安秩序,防止各类破坏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调查事故。

3.后勤基建处,提供车辆、电力、通讯、食宿等有关条件,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保障突发事件时期的后勤供给;做好传染病人的疫情报告、隔离消毒等相关工作。

4.宣传部,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活动;负责与校外媒体联系,统一对外媒体接待及宣传口径。

5.各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党总支书记、系主任(院长),党总支副书记、系副主任(院长),辅导员。主要任务是:(1)落实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2)广泛开展安全防范与维护稳定的宣传教育活动;(3)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4)收集有关安全稳定的信息,发现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及时向学生处、安全工作处报告;(5)负责处置本单位内部发生的一般性突发事件,全力配合学校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各系(院)和学生处、团委、安全工作处、后勤基建处等部门,要认真排查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安全隐患,强化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分析、研判、预警各类可能引发学生突发事件的情况,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事件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2.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发生学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归口管理原则,各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逐级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系(院)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各部门相关人员要立即深入事件第一线,掌握情况,控制局面,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开展有效的处置工作。

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1.信息收集及处置工作。各系(院)和相关行政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有针对性地去收集信息,对不稳定的隐患和苗头,能够解决和处理的,应尽快去解决处理,对重大隐患、苗头要及时上报,绝不能迟报、误报或瞒报。

2.报告及先期处理。学生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在场人员和知情者(尤其是党员、学生干部)必须立即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经过、涉及人员、危害程度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及时向学生处、安全工作处和学生所在各系(院)报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学生所在各系(院)领导,尤其是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辅导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做好事故现场的稳定和先期处理工作,控制、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出现人员伤亡时要立即将其送往就近医院救治或拨打120电话求救;现场处置人员在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的同时,应抓紧进行现场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为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与经过提供第一手材料。

3.善后工作及总结。各系(院)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要按要求做好伤亡人员情况排查和受伤学生陪护工作,保存好治疗过程中的相关证明(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诊断书、医药费发票等);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事件平息后有关部门要做好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对造成事件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理,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对突发事件中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接到通知而不及时到位处理的,以及临阵脱逃的有关人员追究其相关责任;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开展经常性的人员培训和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四、发生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校内某部位一旦发生火灾,现场人员应迅速开展灭火工作,立即报告安全工作处、学生处、辅导员和相关各系(院)领导。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到场后,应全力指挥火灾现场的师生员工疏散,救护受伤人员,妥善安置和处理伤亡人员。

2)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形成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时,安全工作处应及时报“119”并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向消防人员提供相关信息,如水源、消防栓、疏散通道等情况,协助消防、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抢救受伤被困人员,指挥校大门和通往火灾现场的来往车辆,制止闲杂人员、车辆进入现场,大火扑灭后,负责保护现场,防止发生被盗案件。

3)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2.发生学生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应急处置措施

本措施适用于包括烫伤、烧伤、交通伤、高空坠物砸伤、溺水、摔伤等意外事件或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或斗殴事件、或踩踏事件等导致的学生严重伤害或死亡。

(1)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10报警[学校内部报警电话:3863110]和120急救,并第一时间通知辅导员老师和系(院)负责人;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赶赴现场,同时将事件基本情况报学生处、安全工作处。

(2)由系(院)在事件发生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包括人数、程度),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

(3)学校召开会议共同商定事件处理原则、方式和进程;安排人员参与事件处理,并协调公安及医护部门进行处理;安排人员通知家长来校处理善后事宜。

(4)以系(院)为主体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要依法依理调解安抚;整理相关材料报保险公司理赔;起草《事件处理备忘》,写清参与协商的学校人员、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事件发生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以及双方达成的处理意见、双方签名等内容。

5)安全工作处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协调做好事件安保和秩序维护工作。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人员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及教职工权益的,要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系(院)及学工部、安全工作处等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管理等存在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形成工作案例。

3.发生学生出走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学生未经学校同意、未告知同学,无正常原因离校达24小时以上并与本人无法取得联系,视为出走(从家庭或居住地出走的由系(院)工作小组配合家长或家属寻找,以下主要指从学校出走事件的应急处理)。出走事件易由辅导员及密切接触同学发现,一经发现,辅导员和同学应第一时间与系(院)负责人沟通,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系(院)工作小组及时在班级和相关学生中调查了解情况,搜集相关信息,确定学生出走后,辅导员应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协商处理办法对去向不明的学生立即组织查找;并向学生处、安全工作处报告有关情况,学生处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向学校领导汇报。

2)学生出走达到5天以上的应向派出所报案和通过公安部门寻找,达到10天以上的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寻找,学生无故擅自离校达到15天(连续旷课50学时)以上的按“自动退学”处理。相关辅导员在学生离校出走期间每天至少与家长联系一次,相互沟通,交换信息,并做好记录。

3)离校出走的学生回校后重新上课前必须由家长陪同到学校(特殊情况家长不能到校的,必须有相关说明),学生本人要写好检查和保证,家长签字。同时系(院)根据《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提出处分建议,报学生处,给予必要的处分。事件处理结束后,系(院)将整个事件过程形成书面材料报学生处备案。

4.发生学生斗殴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学生打架事件,现场人员要立即制止,维护秩序,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同时报告辅导员、相关各系(院)领导和安全工作处,相关人员要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一般打架事件,由辅导员负责进行调查,做好询问笔录,当事人要写出有关事实材料,依据《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由各系(院)工作小组研究,拿出对参与打架学生的拟处理意见,上报学生处。

2)打架双方涉及校内两个以上单位的,由安全工作处和学生处协调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由安全工作处调查的一般打架事件,由安全工作处写出综述材料,附询问笔录(复印件)移交学生处,由学生处会同安全工作处和相关各系(院)协商处理。

3)群殴事件及有社会人员参与的打架事件,要立即上报安全工作处,必要时拨打110电话求救,安全工作处人员、辅导员、相关各系(院)领导等有关人员接到报案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制止打架事件,并立即调查处理。调查工作由安全工作处主持,做好询问笔录,学生处和相关各系(院)协助进行调查,一般情况由安全工作处写出综述材料移交学生处处理。对于有重大人员伤亡的,相关人员构成犯罪的,由安全工作处负责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若学校学生有重大伤亡的,需按照发生学生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5.涉及稳定的突发群体聚集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涉及稳定的突发群体聚集事件包括:学生群体受外部敌对势力挑唆或因政治、宗教、社会等因素影响引发情绪激动,形成或即将形成群体性集会或聚集;在校园内发生的学生群体性上访、静坐、请愿,集体罢餐、罢课,群体起哄,聚众闹事,砸摔、焚烧、破坏公私物品、设施等事件。学生突发群体聚集事件主要应以防范为主,处理步骤如下:

1)在敏感时期或重大政治、社会事件期间建立并保持信息报送机制、学工干部值班制度,确保学生信息零报告。

2)校园内出现煽动性标语或传单时,各系(院)要立即上报安全工作处,并协调迅速清除,加强对发现宣传品地点的监控,寻找发放人员,调查宣传品来源。

3)系(院)和宣传部、学工部要加强网络监控,一旦发现网站上有串联、煽动信息时,立即采取必要手段对信息进行删除屏蔽,并采取技术手段确定发布人员基本信息,随时上报有害信息的发现和处理情况,同时组织学生骨干发布正面信息。

4)辅导员、系(院)工作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自觉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教育学生以大局为重,维护安定团结,及时掌握学生动态,一旦出现学生游行、聚集苗头,迅速上报学生处、安全工作处;相关部门赶赴现场,疏导学生情绪,维护现场秩序,调查事发缘由,了解事件经过,封闭学校大门,尽量把事件控制在校内

5)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示威,系(院)工作组要迅速上报学生处、安全工作处;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对学生进行劝说教育,保证师生安全。必要时学校要向公安部门通报,对故意挑起事端者交由公安部门控制处理,并安排专车将所有学生送回校内,加强观察,安排专人值班,实时信息报送。

6.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感染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处置措施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辅导员要及时将食物中毒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医治;同时报校安全工作处、后勤基建处和学生处;深入学生中做好情绪稳定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若学校学生有重大伤亡的,需按照发生学生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2)发现学生感染传染性疾病时,系(院)工作小组要及时向学生处、安全工作处、后勤基建处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对患病学生的隔离和视情况送其至相关专业医院进行治疗的工作;协助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接触过病人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与患病学生家长、家属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7.发生爆炸、危险物品、建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学校一旦发生有影响的爆炸事故、危险物品事故、建筑安全事故后,系(院)工作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学生身份确认;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救护,必要时拨打“110”和“120”;同时将现场情况上报学生处、安全工作处,做好学生思想疏导,安全维稳;协助学校做好各项后续处置工作。若学校学生有重大伤亡的,需按照发生学生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8.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突发地震和水灾等自然灾害时,所有辅导员以及全体学生管理干部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导学生疏散、撤离到避难场所,积极开展自救、互救,迅速组织人员查找失踪学生,努力营救被困人员,积极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安置死亡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心理救助、粮食食品物资供应、次生和衍生灾害防御等善后工作。

9.发生群体活动安全事故、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发生安全事故时,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各系(院)突发事件处置小组要第一时间到现场,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等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组织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时,要做好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措施,完善通讯体系,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学生外出活动要由辅导员带队,并报学校备案。若学校学生有重大伤亡的,需按照发生学生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2)踩踏事故发生后,组织者迅速拨打“120”、“110”,抢救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向学生处、安全工作处报告,采用一切有效手段将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若学校学生有重大伤亡的,需按照发生学生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10.发生学生财产被盗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发现学生财产被盗后,知情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安全工作处报案,并注意保护现场,同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和相关各系(院)领导。安全工作处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向知情人员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被盗学生和有关人员要协助安全工作处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重大财产被盗时由安全工作处报公安部门处理。

11.发生有害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加强对不稳定信息及有害信息的监控,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时,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严格监控校园网、学生论坛等,防止有害信息传播,避免影响学校稳定。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本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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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