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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因病缺勤病因登记与追踪制度

发布日期:2024-12-17

唐山师范学院因病缺勤病因登记与追踪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我校因病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

1.辅导员、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了解学生健康状况。辅导员、班主任是所带班级学生因病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2.各班副班长负责本班学生每天因病缺勤的登记工作,学生健康状况出现异常时及时上报给辅导员、班主任,不得漏报瞒报或误报。

3.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应掌握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校医院。

4.因病缺勤登记与追踪实行逐级上报制度。班级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系学工办→系领导→校医室(学生处),各环节要各司其职,信息畅通,及时准确,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台帐(见附件:唐山师范学院缺勤学生登记表)。疫情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

5.校医院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进行进一步诊断,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6.辅导员、班主任要全面掌握追踪学生健康情况,感染传染性疾病的相关学生痊愈后,凭医疗机构证明到校医院审核,校医院将审核结果反馈辅导员、班主任,确认后学生方可参与各项学习活动。

7.当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就诊时,校医院应对就诊学生情况分析、研判,进行统计、汇总,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疾控中心。

附件:唐山师范学院缺勤学生登记表


                                         学生处

                                   202491日




附件:

唐山师范学院缺勤学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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